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
平安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
平安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厂长
(经理)平安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
平安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
平安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
平安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
平安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
平安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
平安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
平安生产责任制,
催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
平安生产工作;
(3)健全平安管理机构,充实专职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
平安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
平安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
平安规章制度、
平安技术规程和重大的
平安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
“三不放过
〞原那么,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
平安活动的领导,决定
平安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
(副经理)平安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
平安生产负责: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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