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加快治理原有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当地政府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结合沪昆铁路杭长湖南段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1
、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项目分部、工区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抓好过程控制和落实。
3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4
、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进行宣传,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5
、清理施工垃圾,严禁随意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7、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8、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9、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