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
专项措施
一、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1.1加强内部防范控制
(1)加强对管辖地域、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实行全方位的防范,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防范标准;
1.2工程项目治安保卫工作
治安保卫工作实行总包负责制。项目部应组织做好下列治安保卫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
(2)结合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并督促基层单位认真落实;
(4)与施工队共同组织昼夜值班、巡逻工作;
(5)定期组织例议,协调解决施工中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影响施工的纠纷,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治安突发事件;
(7)接受公安机关对本工程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
1。3本工程施工现场
根据所分管范围及要害部位技术防范特点,按区域加强要害部位的技防工作,并符合下列治安要求:
(2)施工现场实行区域管理,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当严格分开,区域之间应有明显标志;
(3)施工现场实行出人证制度,门卫应当严格查验证件,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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