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寺院制度
东初寺“两务”公开办法
为了使寺院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寺院
“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寺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作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公开内容主要有: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僧侣学习、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
;(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公开时
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
“规则”对寺务进行公示,公示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
(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二、财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收入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各类文物、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草山、牲畜等方面的收入。支出方面: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
(三)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支出部分要有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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