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年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一、基本情况
深圳鹏城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深圳鹏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XX年度审计总费用为30.00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审计委员会与深圳鹏城协商,确定了公司XX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于
XX年1月18日至XX年2月9日对公司年报进行了现场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在审计小组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深圳鹏城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委托审计部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根据的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深圳鹏城所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
深圳鹏城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深圳鹏城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深圳鹏城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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