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担当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
的轿车,牌号
,发动机
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
,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
,小写。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20年月日前所发
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20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假设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
由方担当,过户时双方应主动协作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置(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
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
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 :
签定时间:20
年月日联系 :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
联系 :
买方{以下简称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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