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文
件山东XX总字(2014
)9号★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
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
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
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
取得、使用、维护、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
编码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
五大类:1、 房屋及建筑物
,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
,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 机器机械设备
,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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