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对
公司固定资产
的内部控制,
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入、转移、处置实施监督与控制,
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行为,防范
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
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制度
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控制包括岗位分工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控制、取得与验收控制、日常保管控制、处置与转移控制,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其中授权批准控制、取得与购入控制、处置与转移控制为关键控制点.
第四条 业务归口办理
(一)生产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由公司规划部归口管理,办公用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由公司总经办归口管理;
(二)固定资产采购由采购部归口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建造由公司规划部归口管理;
(四)生产用固定资产管理由公司规划部归口管理,办公用固定资产管理由总经办归口管理;
(五)在用固定资产的保管由使用部门负责;
(六)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第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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