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1个,由会计师或
担任;(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
,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
,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
,合法,内容真实
,数字正确
,日期和印章齐全
,大,小写相符等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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