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责任制
〔一〕厂 长 安 全 职 责
1.厂长是企业的
平安负责人,对本企业
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
平安、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工人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
平安管理制度、
平安技术规程、
平安技术措施
方案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
平安生产情况,组织开展
平安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
平安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
平安组织和机构,
配备、充实
平安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
平安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
平安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
平安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
平安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
平安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
“五同时〞原那么,即:在
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
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平安工作。 9.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
平安技术指标、
平安管理要求和
平安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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