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减少
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友鑫达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实习
人员、外用工、外来施工人员.
第二条:各生产单位安全责任书签定率达
1%,不完成的部门,对部门主管罚
款1元.第三条:上岗作业时,洁净车间、丝印车间、调油、自动喷印、磨床、碎料
岗位未配戴防护
罩,管理部不定时检查,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
2 0元,对当值班组长、部门主管罚款
20元。第四条:作业现场、岗位严禁吸烟,管理部不定时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
5 0。第五条:班前、班中酗酒者,责令其停止工作并罚款
1元,部门主管负监管
不到位责任,罚款
10 0
元。第六条:非特种作业电梯)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对当事人罚款
1 0 0
元.第七条: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临时用电作业时,未办作业票证,
对作业人员、部门主管罚款
10元。第八条:违章作业罚款
50元,明知违章而不制止,对当时人、部门主管罚款
5元。第九条: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罚款
50元.第十条:横穿作业区者对当事人罚款
1 0 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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