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制度
1.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
1.1.
招标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
招标工作原则
1.2.1
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1。2。2
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3招标形式:
委托代理招标、邀请招标(含公开邀请招标)、简易邀标(含公开简易邀请招标)、直接定标共
4种方式。
1。3.1
委托代理招标:首先按本《制度》确定好招标代理单位,然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主管部门和成本控制部合约预算部负责具体资料的准备以及与委托单位的工作衔接.(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
/招标文件
/评标报告和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或亲自参加。)
1。3.2
邀请招标:由合约预算部成本控制部牵头,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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