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的影响全面剖析及税务规划
郑亚和,漳州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注册税务师、经济师、2000年省级税收征管能手。 厦门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福建省漳州市法学会理事; 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 2001年8月被漳州市检察院特聘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心咨询团成员”,2002年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执法检查人才库、2009年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人才库;福建省国税局兼职师资库、稽查人才库、督察内审人才库。 长期在一线从事税政、征管、稽查等工作, 对税收业务有较深入的研究, 所讲授的课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
随着建安企业“营改增”的脚步越来越近,大家都密切关注“营改增”。看建筑学会报告。那么,关注“营改增”,实质就是关注税改后“税负”高低。 计算应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收入×税率11%。所谓销项税额就是建安业取得的含税收入,要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后,再乘于税率11%。 那么,要缴多少增值税的关键就是能取得多少进项税额,进项是由专票,还有支付给境外的费用须代扣的增值税而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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