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协议书
甲方:武汉天仕达电气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祥聚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 “
天仕达 ”商标
等事宜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具有的条件
1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注册的 “天仕达 ”商标已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
审核。
甲方拥有制作 10~35kV 电力变压器、 箱式变电站、 高低压成套电力设备等技术。
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与乙方进行合作,共同树立 “天仕达 ”商标的品牌。
第二条 乙方具有的条件
乙方拥有对 “天仕达 ”品牌和项目的推广、维护能力,并保证乙方在不违反甲方要
求的前提下,推广和维护 “
天仕达 ”商标。
第三条 商标使用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满足本协议规定条件时,按照如下条件使用 “
天仕达 ”商标,
维护和提高 “
天仕达 ”商业品牌:
鉴于甲方拥有 “
天仕达 ”商标已具有商业价值,甲方授权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约定使
用这一商标
1.1 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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