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及成本管理部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1.总则1.1目的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
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工程部及成本管理部总监及以下在册人员。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1.3考核机构
部门考评小组由部门总监及相关人员组成。
2.考核规定
2.1考核区分
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三类。
每阶段和年度考核结束后,部门将依考评结果组织召开例会予以通报,总结上期工作,明确下期任务。
2.2月度考核
(1)考核统计周期为自然月度周期,月度考核于次月
1日~2日进行。每月
15日之前(含
15日)试用期
结束的员工参加月度考核。
(2)总监依据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对下属各部门进行考核。
(3)月度考核主要依据工作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
2.3季度考核
(1)季度考核定为各季度末考核。
(2)季度考核统计周期:
“一季度”为当年
1月份~3月份;“二季度”为当年
4月份~6月份;“三季度”为当年
7月份~9月份;“四季度”为当年
10月份~12月份。对于项目周期比较长,可根据项目进度在上述期分阶段考核,在项目完成后,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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