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具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对公司施工机具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合理配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及时检修,充分的发挥施工机具的效能,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所用的施工机具。
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徐荣
成员:鲍小刚、高晔
职责公司安监部负责施工机具的归口管理。
组长负责施工机具的统筹管理。
成员负责管辖施工机具的“管、用、养、修、标识”等具体工作。
管理规定
施工队使用施工机具前,到公司安质部办理施工机具领用手续方可使用。
领用后的施工机具由领用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乱丢乱放,造成施工机具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凡因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机具者,视机具的损坏程度按50%至100%进行罚款处理。
施工机具损坏后,经现场施工人员证明不能使用后,通知安监部人员进行检查鉴定,属操作不当,不遵守操作规程而导致损失的一切费用由领用人负责。
施工机具被领用人领走后,出现被盗、遗失情况的,视情况作原值的50%至100%的赔偿。
领用人领用施工机具时应事先检查所领用机具是否完好,并告知施工机具管理人员确认,若因领用人未告知施工机具管理人员,发生问题均有领用人负责。
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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