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报销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财务收支包括与公司有关的一切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既包括现金及其他实物资产的增减,也包括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
(二)未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应由公司收取的款项,或报销不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支出。
(三)收入主要包括:
1、商品销售收入;
2、项目转让收入;
3、租金收入;
4、投资收益;
5、政府补贴收入;
6、利息收入;
7、其他收入;
8、收入的减少,主要指销售折扣及优惠等。
(四)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工程物资采购支出;
3、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商品及其他物料支出;
4、各项费用支出,如: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运杂费、展览及广告费、交通费、差旅费、保险费、修理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礼品费、培训费、通信费、中介服务费、税金、利息等等。
5、偿还债务;
6、缴纳税费;
7、其他支出,如罚款及捐赠支出等。
1、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所经办的经济业务完成后,及时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签名确认;用途不明的,还应注明用途或另附清单;采购设备工具及物资的,应有验收人员或使用保管人员的签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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