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站)工作规定
导语: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促进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制定本规定。下面是收集的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站)工作规定,欢迎阅读。
(一)各医疗急救中心
(站)的基本任务是:为市民提供日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本市重大突发性灾害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
)的现场紧急医疗救援
;国际国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院前医疗服务保障以及上级部门指派的其它相关医疗保障任务
;对市民开展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
(二)各医疗急救中心
(站)承担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应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提供快速、温馨、便捷、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三)各医疗急救中心
(站)负责对伤病员实施现场医疗急救和快速护送转运。通过现场急救,维持伤病员基本生命体征,减轻伤病员痛苦,稳定伤病情,防止再损伤,降低伤残率和死亡率,为伤病员的院内救治提供条件。
(一)按照区域划分和就近救护的原则,各医疗急救中心
(站)负责服务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市医疗急救中心负责对各区、县医疗急救中心
(站)开展业务指导,并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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