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管理程序
公安部、 《停车场建设和暂行规定》和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那么(试行)》
(1988年月10月3日发布)
【公布日期】 19881003 【实施日期】 19890101
现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那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一: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再次,保护交通平安畅通,根据《中华人民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设备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 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效劳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 停车场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平安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那么(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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