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管理,强化各类监控措施落实,确保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制定如下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危险源指辨识确定的。
2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3公司应按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对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4安监处应当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危险源的建立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4.1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4.2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4.3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4.4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4.5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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