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意向书
致:**监理部 根据
合同要求,我项目部于
2014年12月30日第一批人员
进点,并立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展
营地建设及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我部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
1、2015年xx月31日监理向我部提交测量控制点
CASS3
、CASS4
,我部随即对施工区地形进行了复测,但随后被监理通知该控制点不能使用,我部又等待监理提供准确控制点,至
2015
年5月20日监理再次向我部提交测量控制点
。 期间我
部完成了
施工区地形复测
、设计图绘制
、部分营地场平工作
,发生了如下费用及损失:
1、工期延误
;2、管理人员费用;
3、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及资金利息的多余支付以及开工期间可赢利润
。 以上发生的损失,按照
合同文件第十九条承包商权利,
请业主、监理对我部上述发生的
工期及费用给予
合理补偿。 此致!
中国电建昆明院圣何塞工程建设管理
部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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