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渣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1基本规定
应遵守9.1.1和9.1.2相关规定。
2施工准备
2.1技术准备
(1)炉渣垫层下的基土(层)或结构工程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2)铺设前应通过实验或根据设计要求确定配合比。
2.2材料要求
(1)炉渣垫层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炉渣内不得含有有机物和未燃尽的煤块,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不大于垫层厚度的l/2),粒径在5mm以下的体积,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
%。(3)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应在32.5级以上。
(4)熟化石灰应在使用前3~4d洒水粉化,使用前应充分过筛,粒径不得大于5mm。也可采用加工磨细的生石灰粉,加水溶化后方可使用。
2.3主要机具设备
(1)根据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常用机具设备有:搅拌机、手推车、压滚(石制或铁制,直径200,长600)、筛子、木耙、铁锹、小线、钢尺、胶皮管、计量器、木拍板、大杠等。
2.4作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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