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008-03-03发布 2008-06—0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23—2008替代SL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8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二○○八年三月三日
前 言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l-2002的要求,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章15节145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对SL223-1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