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特种仓储管理
第一节 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危险品及分类:
第一节 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我国于1987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GB6944-86将化学危险物品分成九类,其分类序列和名称依次为: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第9类:其它危险物品。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