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劳动法主体
劳动者及其团体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行政部门劳动服务部门
就业后免遭失业的权利
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夏娃宫,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第1款规定: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work, to free choice of employment, to just and favourable conditions of work and to protection against unemployment.素有世界宪法之称的《世界人权宣言》在这里除了庄严宣告了人人平等享有的“工作的权利”、“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公正满意的工作条件权”外,还首次以联合国条约的形式明确提出了“the right to protection against unemployment ”
“劳动基本权、劳动权区别说”
在日本劳动法领域,有集体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基本权”与个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权”概念的区分。在韩国劳动法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与此相近的分类方法。劳动基本权即“劳动三权”。所谓劳动权,则是指宪法规定的“勤劳的权利”,即国家对劳动者只是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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