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 2015 年版中药饮片申报程序
为便于各相关单位申报增修订《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 2015
年版的中药饮片,根据《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 2015 年版编写大
纲的要求,制订本申报程序。
一、由相关单位或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增修订的中药饮片
1、2013 年 月 日前,各有关单位将《拟提出增修订的中
药饮片表》报《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 2015 年版编写组(以下简
称编写组)。
2、编写组根据编写大纲中药饮片收载原则对相关名录进行初
步筛选, 确定拟开展研究的中药饮片目录及其研究单位, 经省局发
文形式告知各单位。
3、各单位明确申报任务后,于 2013 年 月 日前与编写
组签订书面合同,逾期不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4、各单位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增修订中药饮片的申报资料
(纸质稿和电子版) 报编写组。 同时将中药饮片申报资料 (纸质稿
和电子版) 和自制的 3 批饮片样品, 送(或) 寄往指定药检所复核。
5、各药检所审核标准并复核样品后, 在 2014 年 月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