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位于镇江新区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亚磷酸酯系列塑料稳定剂的集团公司。
2015年7月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受
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站于
2014年7月10日进行了现场勘察,
并依据现场调查情况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批复后的监测方案,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
2015年8月18日、19日对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50000
吨/年亚磷酸酯系列及复合稳定剂
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依据现场调查情况和验收监测结果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8]253
号令1998
年11月29日);(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2001]13
号令2001
年12月27日);(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0]38
号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