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
所有行使公权力
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2、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
集中统一、权威高效
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3、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
国家监察
职能的专责机关。
4、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的干涉。
5、 国家监察工作
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6、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的长效机制。
7、国家监察委员会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8、国家监察委员会由
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组成。9、主任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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