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企业的税收痛点,13%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分红个税。而且,企业成本核算复杂,税前扣除难精准。
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业务涵盖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推广等多个环节。在研发阶段,涉及大量的科研人员薪酬、实验设备购置、研发耗材等成本支出,且研发周期长、成果不确定性大,使得成本核算难度增加。
生产环节中,原材料采购渠道多样,质量和价格差异大,难以准确归集成本。
销售过程中,市场推广费用、销售佣金等支出的合理性认定存在争议,导致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难以精准核算,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在采购过程中,可能会从小规模供应商或个体经营者处获取原材料或零部件,这些供应商往往难以提供合规的发票。
那么医疗器械企业该如何减轻税负压力呢?
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二三类医疗器械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医疗器械企业入驻到税收园区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政策,核定个税1%,年开票额3000万,没有单独的分红个税。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税负,还简化了税务流程、降低了涉税风险。
该政策包括二三类资质办理、符合药监局标准的办公室和仓库等,有助于企业提升竞争力。要求企业确保业务的真实性,从而避免了虚开发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等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