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办新围老屋村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深圳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及区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及其它批复文件编号),需对新围老屋村核定更新区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示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一部分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本示范区拆迁范围:北至
125灰场排水沟、南至
206国道、东至车管所、西至灰场中路(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拆迁方式: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组织实施拆迁。
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的拆迁期限为准。
第二部分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基本状况
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
10000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等。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和非住宅。
第三部分拆迁补偿的一般原则
一、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用途、产权产籍或房产管理资料记载确认。对符合本条规定的房屋,拆迁
人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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