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城投债信用利差数据
【指标】城投债发行成本
【指标】城投债融资成本
【指标】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成本
都可以使用该数据。
隐性债务由于其规模较大且具备一定的隐蔽性,其风险更应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及学者的重视,因此本文针对隐性债务从微观视角进行进一步研究。鉴于城投平台作为主要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举债主体,且其数据可得性相对更强,因此本文以城投平台发行的“城投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根据李一花等(2024)对“城投债”发展阶段的归纳,本文选择的样本数据时间段是2015年至2022年,在我国,地级市在行政级别、经济规模和市场代表性方面具有较好的平衡性,因此,本文考察对象界定为地级行政区发行的“城投债”成本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的代理指标,进一步的删选标准如下:(1)参考邱志刚等(2022),将地级市所属的下级市县发行的“城投债”也归在该地级市名下,剔除省级“城投债”数据以及自治州为发行主体的债券。
(2)参考沈红波等(2018)删除债项信用评级或主体信用评级缺失的样本。
(3) 删除发债主体财务数据不完整的样本。
(4)参考欧阳伊玲等(2024)将利差为负的情况作为异常值删去。
本文使用的城投债发行信息等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和中国债券信息网,研究所涉及地级市人口、就业、经济运行状况等数据来自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各地级市统计局、统计年鉴和地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该数据为15-22年城市层面的,测算方法如图,根据各级地方政府城投债信用利差的加权平均值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