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 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级政府颁发 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 办法等,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国家 安全监察、行业管理部门和群众监督。
3、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 作也应同时进行,并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 大问题。
4、建立健全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工作人员,明确并落实责任。
5、主持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全 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 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重大 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督机构。
6、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经费,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技改 时应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组织本队工人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以及本 企业的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