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办法及制度
一、印章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的印章是公司重要无形资产,它既是经理部行使政令的权利标志,又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信记。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严肃政纪,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印章的制发、启用
印章的刻制、启用,采用下管一级的原则。
印章制成后,由上一级行文发启用通知,并将印章下发使用单位、部门,通知下发后,使用单位方可使用。
经理部不得私自出据证明,供其他单位或个人刻制印章.
印章的保管
印章的保管由项目总经理、项目常务副总经理设专人保管。职能部门的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具有保密观念。
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印章的正常、准确使用和存放安全,防止印章的滥用、盗用和遗失。
印章的使用
公文经主管领导签发成文后用印。
合同、契约、约定、授权书等据有法律责任的重要文函,以及证件、申请表、各类报表等用印必须经项目总经理或项目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各类便函、介绍信、证明信等一般日常事务用印,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重要事项须由项目总经理或项目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办公室建立用印登记薄,严格履行用印批准手续,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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