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企业须知
(2003
年8 月1日修改)
一、出口质量许可制度概述
出口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强对涉及
平安、卫生等重要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保证出口商品质量,维护外贸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
开展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及有关规定,对列入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包括临时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未按规定取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的产品不准出口。
已实施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接受报检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出口前不少于三个月申请办理出口质量许可证.已申请质量许可证的,产品在出口时未获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可申请办理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半年,同一企业同一申请单元只能办理一次。企业应在提出申请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做好出口质量许可证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须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报检的产品,由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或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
〕接受报检,海关凭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凭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
对违反国家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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