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
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
载波产品
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分公司、办事处
的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各分公司、
各部门、各
办事处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
充分监管,对存在隐患,可预测危险等应坚决杜绝现场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领导,应坚决采取措施,做相应的违规惩处。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
东软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工作中。以及
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
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
总公司相关
领导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东软现场
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
每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
具有经国家权威机构考试合格并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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