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楼宇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京发〔
2010
〕9号)文件精神,加强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社会工作站、工会工作站、团建工作站和妇联工作站(以下简称“商务楼宇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站服务功能和质量,增强商务楼宇社会管理实效,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楼宇区域和谐稳定,根据党的有关规章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商务楼宇工作站是党和政府在商务楼宇设立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主要开展党建及群团工作,提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条商务楼宇工作站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系列文件要求,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商务楼宇党建工作和社会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覆盖面,为推动首都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工作目标。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经费保障、有规范制度、有作用发挥”的要求,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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