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治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公司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治理。
一、对叉车司机要求:
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必需把握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识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状况;把握维护叉车保养根本学问和技能,仔细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二、叉车作业安全治理要求:
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作业停留时间检视车辆;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1.起步:起步前,观看四周,确认无阻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牢靠,起步必需缓慢平稳。
2.行驶: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留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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