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分包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包商管理,吸收、整合外部优势资源
,充分发挥竞争
功效,打造一支资质合规、诚实守信、规模适度、
共赢发展、具有相当抗风险能力和履约施工实力的分包商队伍
,满足公司施工生产
需求,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总则本办法所称
分包商是指向
公司、各分子公司及
项目部提供建筑施工劳务、专业施工
承包、包工包料施工承包
及施工相关配套服务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包括设备、物资供应商
和为公司提供
审计、咨询等管理服务的各类
服务商。
为满足施工生产
要求,分包商管理
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公司分包商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合同部门,负责制定分包商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审核发布合格分包商资源
名录并对各单位分包商
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公司相关规定
和职责分工,分包商
履约过程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安监部门负责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由总工办负责实施
。分包商选用应坚持以下原则:
准入审查原则:
所有分包商必须先经
公司各级合同部门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核实
资质、资信、履约能力等相关信息
,获得合格分包商
资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