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项目合同文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目标:严格管理工程资金、合理使用工程资金、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使工程计量规范化、程序化,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及对本
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情况。
第三条准确计量是保证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就可得到应得的付款,是承包人履约合同的一种表现。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补遗书、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计量支付,做到不漏计、不多计、不重计。
第四条计量支付是贯穿于本项目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是建设资金使用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以科学管理、如实填报、严格审批、准确计量的态度对待计量支付工作,确保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就可得到应得的支付款。
第二章 工程计量
第五条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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