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
年教职工考核
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平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
2015
年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绩效考核与群众评议
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考多用的原则,考核结果与工资晋升、绩效分配、职务评聘、年度评选先进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等次
(一)考核内容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包括品德、能力、知识、业绩等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年度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最多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
20%。(二)岗位绩效考核
按照京卫职办〔
2014
〕17号《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进行。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考核的基本程序
1.个人总结、述职。各类人员应对照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认真撰写总结、述职报告。中层以下教职工以总结为主,中层干部由院党委组织进行考核工作,院级领导按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