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对遵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自我评价,确保对环境影响的有效控制,以约束自身的环境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与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国家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的评价。
3.职责3.1安全管理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
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运行控制,并
负责收集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遵守法律法规的信息资料。负责组织环境合规性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形成报告。
3.2行政卫生保卫部负责收集公司范围内的行政后勤活动中守法遵章基本情况资料。参加公司组织的合规性评价,并对评价结果所反映出的主管系统环境管理问题指导责任单位
/部门改进。
3.3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环境保护方面遵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
3.4项目部、分公司负责本单位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对
本单位环境管理问题,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4.工作程序
4.1评价时所依据的标准为公司召开合规性评价会议之前,所登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的内容。
4.2评价信息的内容和来源
4.2.1
评价信息的内容
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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