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为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作业)区的安全,对来访人员职责、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上所作的规定。
本标准所规定的生产(作业)区是指除办公楼、综合楼之外的厂区内所有区域。
2.定义:来访人员是指进入生产(作业)区进行参观、实习、检查、技术服务等现场活动的非本公司人员,不包括施工单位人员。
3.管理职责
3.1.由集团公司领导及其所带的来访人员、政府部门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临时性参观检查的,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口头安全教育或视情况进行其他教育,再根据情况由相关部门派人员陪同;夜间来人,则由总调度室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陪同。
3.2.其他来访人员如需进入生产(作业)区,则由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办理"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
3.3.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审批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并负责对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4.按照"谁陪同,谁负责'的原则,陪同部门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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