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
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
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中国石化进入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
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
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对“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
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
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
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
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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