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
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
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
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
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
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
层次。(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
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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