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科)发〔
2014
〕26号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规划局、园林局、城管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
16号部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我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暂行管理办法》(宁建办发
[2009]28
号).现将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办法》(宁建办发
[2009]28
号)同时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
年6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
16号部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以下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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