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未涉及部分,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
46)、地方政府颁布的《
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地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
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应设一名电管人员,配备专职电工,配备必要的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部应会同工程
管理部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对在施项目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检查;分支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施项目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检查。
各级电管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设备总容量≥50kW时,开工前必须由项目
主任工程师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按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临时用电设备不足5台或设备总容量不足50kW时,应在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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