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
数据统计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
****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数据
统计工作,保证
数据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充分发挥数据统计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数据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公司数据统计
实行厂(场)、
部门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业务职能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全厂
(场)或
生产部门的生产数据统计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生产厂(场)和生产部门
数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核算员。核算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核算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
生产厂(场)或生产部门
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第五条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等
政府机关单位的统计报表,由总经理根据
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
定统计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总经理或主管
该项工作的
副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协商
统计编制。第六条对各种定期上报公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