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代理销售合同
生产商: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
==”系列产品的名牌效应,进一步提高“
==”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
==”国内国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双方的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3、乙方如果为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
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
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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