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版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0XX
版【篇1】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答应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答应证或者流通答应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施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答应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
2年。4..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2年。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
陈设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