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一、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未通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后评估的人员,严禁独立顶岗作业。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进行维修、施工现场。
未办理安全工作票、未系安全带的,严禁高处作业。
未办理安全工作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灌、油舱、反应器、
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与系统相连的停用管道、机泵等
设备。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
未申请动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机械设备或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
启动使用。
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操作过程中禁止擦洗或拆卸。
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工厂内严禁吸烟、点燃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厂区建筑火灾或生活火灾。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在油气区域工作。
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油气区和易燃区、易爆装置。
四、防止储罐漏油(料)十条规定
1、按时检查标尺,定点检查,认真记录。
2、油脱水,不得离人,避免跑油。
3、油的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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